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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場試酒會的目的是讓大家明白 Chianti 與 Montalcino 的酒是怎麼分等級的。結果我們發現﹕
- 2. Isole e Olena, Chianti Classico, 2006 和諧,但可能較為簡單;4. Isole e Olena, Cepparello, 2006 夠複雜了,但到第二回合又變得太凶猛。
- 6. Stella di Campalto, Rosso di Montalcino, 2008 美若天仙,但 8. Stella di Campalto, Brunello di Montalcino, 2007 到了第二回合狂野得像暴動一樣的不修邊幅。
(試酒會報告見﹕VIPa-3 第 6 場 — The Sangiovese Magic, Again )
道理我們都明白﹕基本版(Chianti 與 Rosso)是為短期飲用的,精品版(Chianti Riserva 與 Brunello)可以陳年二、三十年以上,現在還沒到適飲期。
但實際問題是﹕我們找不到老年份,便只好殺嬰,但殺了嬰以後又喝不到老年份,這種惡性循環糟蹋了很多好酒。
但有甚麼辦法呢?
兩年前的一場 Le Chiuse 試酒會上,我曾發表一番謬論﹕
我半開玩笑的跟大家說道﹕如果讓我當上 Consorzio 的主席,我可能會禁止酒莊生產 Riserva,又或者禁止酒莊在入瓶後的 50 年內推出 Riserva。像 Biondi Santi 一樣,Le Chiuse 的 Riserva 是百年之酒,現在喝是殺嬰行為。
(見前文﹕漫步 2012 國際酒展(上)﹕喜見舊雨 Le Chiuse)
我知道這方法行不通,但問題一直沒有遠離我,直到去年一次與年青人的聚會帶來了新的啟發。那天我帶了 Montevertine 的三爺孫去說明 Sangiovese 的美妙。
我驚奇的發現,同一個媽媽生出來的三代人長相何其相似,不同的只是複雜的程度。孫子 Pian del Ciampolo 最簡單,爺爺 Le Pergole Torte 又太濃密,今天最好喝的是爸爸 Montevertine。
我突然想,這種分級制度不過是市場化的產物,也就是人為的,過去大部分的酒恐怕是不分田,不分等級的,就把所有葡萄丟到一個大桶裏去釀的(今天的 Il Paradiso di Manfredi 仍然依從這古法)。於是我想﹕如果我知道這三款酒的產量,我便可以按同樣的比例還原回為一款「正宗」的 Montevertine,這也可能是比較適飲的 Montevertine。
但當天的酒已經喝光了,我足足等了四個月才有機會驗證我的設想。
那是 Vinexpo 舉行期間,我邀請 Le Cinciole 的莊主太太晚飯時,帶了他們 2006 年的兩款酒﹕基本版 Chianti Classico 和 Riserva 版 Petresco。
兩款酒都在前一天晚上開瓶,到晚飯時分,Chianti Classico 竟然極為豐厚,力量勝過優雅,至於 Petresco 更是龐然大物,而且桶味很明顯。這兩款酒準確的表現了 2006 年的霸氣,但離適飲還有一段時間(尤其是 Petresco)。
我在白天已嘗試按 1﹕3 的比例把兩款酒混在一起,我發現混合的一款恰到好處,夠複雜但又不會濃得一拳把我擊倒,桶味也不至於太搶。我於是再混一次讓莊主試嘗。她禮貌的搖了頭,並表示她還是喜歡 Petresco 的甘草香味。與我一起作陪的朋友卻給我打了個眼色,並低聲說他喜歡我的混釀。
莊主的想法我是理解的。換了我是她,大概也會如此反應。
上星期我做了另一次試驗。
我開了兩款 2004 的 Ciacci Piccolomini Brunello 與家人晚飯時喝,一款是基本的 Brunello,另一款是單一葡萄園 Vigna Pianrosso。
基本版平衡通透,Vigna Pianrosso 卻濃得化不開,像黑巧克力一樣,酸度隱沒。我的弟妹各有所好,但當我把兩款以 1﹕1 比例混在一起,大家都滿意的點頭了。
我越戰越勇,前兩天另一次家人晚飯時,我又把 Rivetto 的 2010 Barolo 和 2011 Langhe Rosso 混在一起,簡單的 2011 Langhe 與濃密的 2010 Barolo 便很好的調和了。
我知道我這樣做有點離經叛道,我也認為上好的方法是把精品酒儲存到足夠年齡才享用(Chianti 10 年、Rosso 15 年、Brunello 20 年以上),但如果你不像 Kerin O’Keefe 那樣有個愛酒的公公,便唯有偶爾殺嬰,但我這個方法令你殺得其所,起碼還嬰兒以公道。況且,兩瓶酒當三瓶喝,也沒有太大損失,是嗎?
後記
我這樣做,也不過是仿效喝茶和喝咖啡的方法。茶與咖啡好不好喝,要看沖泡的人技巧如何。我最近才知道泡咖啡的高手叫 Barista。但上網查一下,這個字其實來自意大利,原來不限於咖啡,也包括酒精與非酒精飲料(見﹕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Barista)。
所以我的新法也不新。
真有趣 !我一直都在殺嬰啊 !